日前,經樂山市沙灣區委批準,沙灣區紀委監委對沙灣區人大常委會城鄉建設環境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原主任、四級調研員張锝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锝才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決定發放津補貼;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將公款存入私人賬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
張锝才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沙灣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區委批準,決定給予張锝才開除黨籍處分;由沙灣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