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隊副支隊長、四級高級警長王凌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樂山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夾江縣紀委監委正對其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王凌云簡歷
王凌云,男,漢族,1975年4月生,四川閬中人,省委黨校在職大學學歷。1995年8月參加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5年8月至1998年10月,在樂山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茅橋派出所工作;
1998年10月至2016年5月,歷任樂山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茅橋派出所副所長、所長,九峰派出所所長,蘇稽派出所所長,張公橋派出所所長;
2016年5月至2018年12月,歷任樂山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治安管理大隊副大隊長、大隊長、一級警長;
2018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樂山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四級高級警長;
2020年7月至今,任樂山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隊副支隊長、四級高級警長。